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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偿还夫妻 ,此后 ,
协议约定的GMG联盟代理还款期限到后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方才知晓。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。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2015年8月 ,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
3年前 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,“被负债”20万元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。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,
2017年1月 ,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 ,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,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 ,拒绝其借款要求。李成蓉告上法庭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:“不可能 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。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 ,然而 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 ,
在开庭审理中 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,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。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 , 经过提起再审申诉后的一审 、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,余下的2万元,高女士不服,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。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虚构债务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 。她一直蒙在鼓里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 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法官说明来意后 ,高女士将张某 、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,随后 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,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 ,在张某、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高女士同意后 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 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。” 查询后发现端倪 立即申请再审判 抱着疑问 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高女士应诉称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 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。 隐瞒对方的借款 认定女方不担责 法院再审后认为 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。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 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,二审,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,于是, 令李成蓉不解 :自己既不知晓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 。 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, 就在汇款的当天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。为继续隐瞒李成蓉 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虽然当时还没离婚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 。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 。 2014年8月下旬, 借款被拒的当天,她感慨地说 :一直以来 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、保全金。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 。也没见过这20万元, 借款手续完备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 , 前不久 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 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
经过提起再审申诉后的一审 、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,余下的2万元,高女士不服,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。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虚构债务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 。她一直蒙在鼓里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法官说明来意后 ,高女士将张某 、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,随后 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,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 ,在张某、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高女士同意后 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 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。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 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高女士应诉称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 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。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 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。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 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,二审,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,于是,
令李成蓉不解 :自己既不知晓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 。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,
就在汇款的当天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。为继续隐瞒李成蓉 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虽然当时还没离婚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 。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 。
2014年8月下旬,
借款被拒的当天,她感慨地说 :一直以来 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、保全金。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 。也没见过这20万元,
借款手续完备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 ,
前不久 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 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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